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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注册公司要刻哪些章?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http://www.baidu.com/

在公司【sī】开具发票时需【xū】要加【jiā】盖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【bàn】法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单位和个人【rén】在开具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时,必须做【zuò】到按【àn】照号码顺序填开,填写项【xiàng】目齐全,内【nèi】容真实【shí】,字迹清楚,全部联次一次打印,内容完全【quán】一致,并在发票联【lián】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【zhuān】用章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【gòng】和【hé】国【guó】发票管理办法实施【shī】细则》第二十八条,单【dān】位和【hé】个人在【zài】开具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时,必须做到按【àn】照号【hào】码顺序填开,填写【xiě】项目齐全,内容【róng】真实,字迹【jì】清楚,全部【bù】联次【cì】一次打【dǎ】印,内容完全一致,并在发票【piào】联和【hé】抵【dǐ】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【zhāng】。代开普通发票【piào】,必须加【jiā】盖【gài】税【shuì】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,不需要加盖【gài】收款方发票专用章。


  一个新公司在注【zhù】册【cè】成立【lì】后,就必须准备【bèi】刻章。章印是公【gōng】司在处理公司内部内部事务和外部事【shì】物的【de】印鉴【jiàn】,这些【xiē】章在公司做决策或者签署【shǔ】协议的时【shí】候需要用到。有【yǒu】盖【gài】有公【gōng】司公章的文【wén】件是具有法律效应的。在一【yī】定程度上公【gōng】司的【de】公章对公司是非常的重要的凭证,那么公司注册【cè】必须【xū】要刻【kè】哪【nǎ】些章呢?

  1、公章

  公章【zhāng】,也叫做行政章,具有着的效【xiào】力,是法人【rén】权利的象征,是代表公司的印章。公司【sī】以自身名义对【duì】外发【fā】出的【de】各种信函、文件、报告什【shí】么的,都要【yào】盖公【gōng】章才有效【xiào】。同时公章也是使【shǐ】用频率【lǜ】的,所以,公【gōng】章必【bì】须要刻。

  2、法定代表人章

  法人章【zhāng】就是企业【yè】法定代表人持【chí】有的印【yìn】章【zhāng】。法人章,顾名思义,代表的【de】是法定代【dài】表人的意愿【yuàn】。一般在报【bào】税【shuì】、开【kāi】支票、银行转账的时【shí】候,就需要用到这个。

  不过,在【zài】实际情况中,很多【duō】公司的法人章不一【yī】定【dìng】是法人自己保【bǎo】管,一般【bān】由财务【wù】人员保管【guǎn】。

  3、财务章

  财务【wù】章是需要进行备【bèi】案的,一般出【chū】具财务报表、报【bào】税【shuì】纳税、购买【mǎi】发票、银行汇款等,需要用到【dào】财务章。

  4、合同专用章

  在【zài】合同上加盖合同【tóng】专用章是【shì】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【shāng】,在达成的书【shū】面合同上各自【zì】加【jiā】盖本公【gōng】司的合同专用印【yìn】章【zhāng】的行为

  5、发票专用章

  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。

  但【dàn】是不少人有疑【yí】问【wèn】了,公章、法人章、发票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...

  1.问:一定要刻全套的吗?

  答:不一定~

  2.问:我家楼道都是刻章的小广告,我找他们刻行不行?

  答:当然不行!

  刻章要在公安局备案,然后去指定刻章店滴。

  3.印章丢失

  一旦发生印章丢失,首先【xiān】要做丢失登报公示【shì】,之后到公安局备案【àn】(备【bèi】案【àn】时需【xū】法人【rén】到场),最后找有资质的机【jī】构【gòu】刻制新的印章【zhāng】即可。

  4.印章损毁

  如发生印【yìn】章损毁【huǐ】,直接登报公示原印章作废,之【zhī】后到公安【ān】局备【bèi】案(备案【àn】时不需法人到场),最后刻制新印【yìn】章【zhāng】即【jí】可。

  5.税号、公司名称变更

  若发生【shēng】变更,要先【xiān】到【dào】公安局备案(备案时不需【xū】法人【rén】到【dào】场)之后重【chóng】新刻制全套印章即【jí】可。

  6.发票章需备案

  警方提【tí】醒【xǐng】:未经【jīng】公安机关许可备案的印章不受法律保护【hù】,一【yī】旦被不法分【fèn】子【zǐ】利用,可能给企业造【zào】成严重【chóng】的经济损失!

  7.企业开具增值【zhí】税发票时【shí】发票专用章没盖【gài】清,在旁边又盖了一个可【kě】以【yǐ】吗?

  不可以。根据《中华人【rén】民共【gòng】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【dì】二十【shí】二条规定,开【kāi】具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应【yīng】当按照规【guī】定的时限、顺序、栏目,全部联次【cì】一次性如实开具,并加盖发票【piào】专用章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【gòng】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【shí】施细则》第二十八条【tiáo】规【guī】定,单位【wèi】和个人在开具发【fā】票【piào】时,必【bì】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,填写项目齐全【quán】,内容真实,字迹清楚,全部联【lián】次一次【cì】打【dǎ】印,内容完【wán】全一致,并在发票联和抵扣【kòu】联加盖【gài】发票专【zhuān】用章。

  根据上述【shù】规定,企【qǐ】业开具【jù】的增值税发票时,必【bì】须【xū】全部联次一次【cì】性如实开具【jù】,政策强调“一次【cì】性”。因此,只允许加盖一个【gè】发票【piào】专用章,如果【guǒ】没盖清楚,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【dì】二个发票专【zhuān】用章了

  8.盖反了(字朝下),发票还有效吗?

  发票有效。

  9.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?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【fā】票管理【lǐ】办【bàn】法实【shí】施细则》(国【guó】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)第二【èr】十八条: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【fā】票时,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【xù】填开,填【tián】写项目齐全,内容真【zhēn】实,字迹【jì】清楚【chǔ】,全部【bù】联次一【yī】次【cì】打印,内容完全【quán】一致,并在发票【piào】联和抵扣【kòu】联加盖发【fā】票专【zhuān】用章。因此,发票【piào】的记【jì】账联无需盖章。

  10.盖的发票专用【yòng】章【zhāng】名称和【hé】销售方【fāng】名称不一致,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?

  不一定。如果【guǒ】是【shì】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【zhēng】税款的【de】单位,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【dài】开的普通发票,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【yòng】章,此时发票【piào】专【zhuān】用章【zhāng】名【míng】称与实际销售【shòu】方(商【shāng】户)名称不【bú】一致,是正常的。

  11.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?

  代【dài】开的增值【zhí】税【shuì】专用发【fā】票,需要收款【kuǎn】方加盖发票专用章,不需要加盖【gài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;代开普通【tōng】发【fā】票,必【bì】须加【jiā】盖【gài】税务机关代开【kāi】发票专用章【zhāng】,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。

  12.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,会有什么影响?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(中华【huá】人【rén】民共【gòng】和国国务院令第【dì】587号【hào】)第【dì】三十五条规定,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,由税务机关责【zé】令改【gǎi】正,可以【yǐ】处1万元【yuán】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予【yǔ】以没【méi】收。

  要提醒【xǐng】大家【jiā】的是,不论公司的【de】哪种【zhǒng】印章都必须要妥【tuǒ】善保【bǎo】存,以防丢失,这代表的是公司凭证,切【qiē】要引起关【guān】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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