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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知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

二、审批项目,医疗器械【xiè】经营许可证的核发。2、申办主体必须具有与所申报【bào】经营品种相适应并经【jīng】专业培【péi】训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【shù】人员、维修【xiū】人员和【hé】管理人员。四、审批的法【fǎ】律依据,1、《医【yī】疗【liáo】器【qì】械监督管理条【tiáo】例》第【dì】24条。2、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【lǐ】办法【fǎ】》第3、5条。审批【pī】程序提出申请→提供资料→资格审查【chá】→(省局工省局委托市【shì】局)现场验【yàn】收→省局发证。1、申办主体【tǐ】填写的核发【fā】《医疗【liáo】器械【xiè】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申请表。2、核【hé】发《医疗器械【xiè】经营【yíng】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。3、对照"核发【fā】《医疗器械经营【yíng】企业【yè】许可证【zhèng】》验收细则"自查【chá】报告。4、企业【yè】经【jīng】营医【yī】疗器【qì】械管理制度。5、专职【zhí】技术【shù】人员、质量管理【lǐ】和维修人员资格证明【míng】复印件【jiàn】。7、经营场【chǎng】地证明【míng】。


  一、受理审核单位: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
 
  二、审批项目: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批发)的核发。
 
  三、审批条件:1、申办主体必【bì】须具【jù】备与所申报【bào】经营【yíng】品种【zhǒng】相适【shì】应的营业场所【suǒ】和仓贮设施;2、申办主体必【bì】须具有与所申报经营品种相适应并【bìng】经专业【yè】培训考试合格的【de】专业技术人【rén】员、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【yuán】;3、必须具有能保证质【zhì】量的管理【lǐ】制度并能【néng】认【rèn】真实施。
 
  四、审批的法律依据:1、《医【yī】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24条;2、《医疗器械经【jīng】营【yíng】企业【yè】监督管理办法》第3、5条【tiáo】。
 
  五、审批程序和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:
  (一)审批程序提出申请→提供资料【liào】→资【zī】格审查→(省局工【gōng】省局委托市【shì】局)现场【chǎng】验收→省【shěng】局发【fā】证
  (二)应当提供下列资料
  1、申办主体填写的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申请表
  2、核发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申请报告;
  3、对照【zhào】"核发《医疗器【qì】械经【jīng】营企业许可证》验收细【xì】则"自查报告;
  4、企业经营医疗器械管理制度;
  5、专职技术人员、质量管理和维修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;
  6、批发企业的主要维修仪器设备目录;
  7、经营场地证明(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);
  8、省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 
  六、审核结果:初审合格,同意上报省局发证。
 
  七、审批时限:5日内完成。
 
  八、承办科室:医疗器械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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