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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注销时债权是个大问题,遗漏了怎么办?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http://www.baidu.com/

有限责任公司的【de】股【gǔ】东、股份有限【xiàn】公【gōng】司的董事和控【kòng】股股东,以【yǐ】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【sàn】后,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【sǔn】失,或者【zhě】未【wèi】经依法清算,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【rén】注【zhù】销登记【jì】,债权【quán】人主【zhǔ】张其对【duì】公司债【zhài】务承担相【xiàng】应赔【péi】偿责【zé】任的,人【rén】民法院应依【yī】法予以【yǐ】支持。公【gōng】司未经清算即办理【lǐ】注销【xiāo】登记,导致公司无法【fǎ】进【jìn】行清算,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【dǒng】事【shì】和控股股东,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,人民【mín】法院应依【yī】法予以【yǐ】支持。公司未经【jīng】依法【fǎ】清算即办理【lǐ】注销登记【jì】,股【gǔ】东或者第三人在公【gōng】司登记机关办【bàn】理注销【xiāo】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【wù】承担责任,债权【quán】人【rén】主张【zhāng】其对公司【sī】债务承担相应民【mín】事责任的【de】,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【zhī】持。


  公司不想做了之后,老板【bǎn】们肯【kěn】定就【jiù】会尽快办理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注销的相关手续,毕竟已经破产了,也不【bú】用在这方面浪费时间,就是因为【wéi】这样的心理,导致很【hěn】多老【lǎo】板【bǎn】们【men】犯了一些错误,比【bǐ】如说【shuō】公司债权的【de】问题,注销【xiāo】公司时遗漏了债权【quán】债【zhài】务怎么办?

  注销公司时为了不遗漏债权债务必须要做清算手续:

  清【qīng】算的意【yì】思是说,当公司出现解散【sàn】事由的时候,清算义务人(有限公司的是股【gǔ】东,股份【fèn】公司的是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【rén】,法院指定的人)要及【jí】时成【chéng】立清算组,办理清算事宜,包括通知债权人、进【jìn】行公告、清理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财产、编制资产【chǎn】负债表和财【cái】产【chǎn】清单、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(有【yǒu】限公司)或股东大会(股【gǔ】份【fèn】公司)或者【zhě】人民法院(破产的)确认,在【zài】分【fèn】别支付清算费【fèi】用 + 职工的【de】工资 +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【dìng】补偿金 + 缴纳【nà】所欠税款 + 清偿公司债务后,公【gōng】司财【cái】产仍【réng】有剩余的,再【zài】分配给股东。

  解散、清【qīng】算、注销的主【zhǔ】要依【yī】据是【shì】《公【gōng】司法》第十章第180-190条和《公司法解释二》。按【àn】照《公【gōng】司法》的规【guī】定,清算是一种法定义务,其目的在于解决当公【gōng】司出现了解散事由后【hòu】却悬而不决【jué】的状【zhuàng】态,同时清理公司的【de】债【zhài】权债【zhài】务【wù】,以保护债【zhài】权人的合法权益【yì】。但是这些规定对于公司【sī】注销【xiāo】后确【què】实存在且【qiě】未处理【lǐ】的债权债务却没【méi】有明【míng】确。

  那么,就【jiù】算是没有诉讼案,一家【jiā】公司注销后发现还【hái】有没处理的债权债务【wù】,该怎么【me】办?虽然理论上【shàng】来说,注销【xiāo】必定要向登【dēng】记机关申请【qǐng】,登记【jì】机关必定【dìng】要你提供【gòng】清【qīng】算【suàn】报告、报纸的【de】清算公告等文件【jiàn】,但因为工商部门和法院不联网共享信息,是没办【bàn】法知道这家【jiā】公司【sī】还有未结的诉讼【sòng】案背负【fù】在【zài】身的【de】,也没办法知道真实的债权债【zhài】务【wù】情况【kuàng】,只能依据申请人的主动【dòng】声明。原因有很【hěn】多,可能【néng】是:

  1.清算组没通知或者通知程序有瑕疵;

  2.债权债务人没看到,没来申报;

  3.注销的时候债权还未到期;

  对于公司注销时遗漏债务未处理的

  一,如果【guǒ】是【shì】未经清算【suàn】而将【jiāng】公司注销的。(虽然觉得现在不太可能【néng】出现此种情【qíng】况,但【dàn】既然【rán】是假设,我们就当这种情况【kuàng】存在)

  答:债【zhài】权人可以将【jiāng】公司的股东、董事、控【kòng】股股东、实际控【kòng】制人作为被告。债【zhài】权人可【kě】以要求【qiú】登记机【jī】关将公【gōng】司恢复至正常状态,再按法律规定处理【lǐ】债务。公司登记机关【guān】对公司的注销是一种行政行为,如果是【shì】因为【wéi】登记机关的过错注销公司【sī】的,相关利害【hài】关系【xì】人可提起行政【zhèng】诉讼要求撤销【xiāo】注销,恢复【fù】至正常状态后再处理债务。 (解释二【èr】)第十【shí】九条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、股【gǔ】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【hé】控股股东,以【yǐ】及公司的【de】实际【jì】控制人在公司解【jiě】散后,恶意【yì】处【chù】置公司【sī】财产【chǎn】给债权人【rén】造【zào】成损失,或者【zhě】未【wèi】经依【yī】法清算,以【yǐ】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【jì】机【jī】关办理法人注销【xiāo】登记,债权人主张其对【duì】公【gōng】司债【zhài】务【wù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【yuàn】应依法予以支持。

  第二【èr】十条,公司解散应当在【zài】依【yī】法清算完毕后,申请办理注销登记。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【jì】,导致公司无法进行【háng】清算,债【zhài】权【quán】人【rén】主张【zhāng】有限【xiàn】责【zé】任公【gōng】司的【de】股东【dōng】、股份有【yǒu】限公司【sī】的董事【shì】和控股【gǔ】股东,以及【jí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【duì】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【rèn】的【de】,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。

  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【lǐ】注销登记,股东或【huò】者第三人在【zài】公司登记机关办【bàn】理注销【xiāo】登记时承诺对【duì】公司债务承担责任,债权人主张其【qí】对【duì】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【zé】任的,人【rén】民【mín】法院应【yīng】依法予【yǔ】以支持。

  第二十【shí】一条【tiáo】,有限责任【rèn】公司的股东、股份【fèn】有【yǒu】限公司的【de】董事和【hé】控股股东,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【wéi】二人以上的,其中一人【rén】或者数人按照本规定【dìng】第【dì】十八条和第二十条【tiáo】第一【yī】款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后,主张其他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按照过【guò】错大小【xiǎo】分担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依法予【yǔ】以支【zhī】持【chí】。

  二,如【rú】果股东在办理注销时做出了承诺。(经办过的实测,在广州、佛山、中【zhōng】山注【zhù】销时均【jun1】强制【zhì】要求股【gǔ】东提交【jiāo】承诺书【shū】)

  答【dá】:股东当然要承担【dān】责任。这种承【chéng】诺属于合【hé】同中【zhōng】的【de】一种对债的保证。所以,当【dāng】债【zhài】权人发现欠债的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注【zhù】销了也【yě】不要紧张【zhāng】,尽快委托律师调取工商内档看【kàn】看有没有【yǒu】承诺书,如果【guǒ】有,则可【kě】以直接向股东主【zhǔ】张【zhāng】权利。 (解【jiě】释二)第二十条【tiáo】,公司【sī】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【bì】后,申请办理【lǐ】注销登记。……公司未【wèi】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,股东【dōng】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【jī】关办理注销【xiāo】登记时【shí】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,债权人主张【zhāng】其对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债【zhài】务【wù】承担相应民事责任【rèn】的,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。

  三,如果清算程序有瑕疵。

  答:债【zhài】权人可【kě】以将清【qīng】算组【zǔ】成【chéng】员作为被告。 第【dì】一百【bǎi】八十五【wǔ】条【tiáo】,清算组应当自成立【lì】之日起【qǐ】十日内【nèi】通知债权人【rén】,并于六十日内在报【bào】纸上公告。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【wǔ】日【rì】内,向清算【suàn】组申报【bào】其【qí】债权。

  (解释【shì】二【èr】)第二十三条【tiáo】,清算组成员从事【shì】清【qīng】算事务时,违反法【fǎ】律【lǜ】、行【háng】政【zhèng】法规或【huò】者公司章程给公【gōng】司或者【zhě】债权人【rén】造成损失,公【gōng】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【zhī】持。

  有限责【zé】任公司的股东、股【gǔ】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【zhě】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【yī】以上【shàng】股份的股【gǔ】东,依【yī】据公司法第【dì】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,以【yǐ】清算组成员有前款【kuǎn】所【suǒ】述【shù】行【háng】为【wéi】为【wéi】由向【xiàng】人【rén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【yīng】予【yǔ】受理。

  公司已经【jīng】清算完毕注销,上述股【gǔ】东参【cān】照公司法第【dì】一百五十一【yī】条【tiáo】第三【sān】款的规定【dìng】,直接【jiē】以清算组【zǔ】成员【yuán】为被告、其他股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【yuàn】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予受理。

  以上就是【shì】对债权的【de】相关介绍,如果你在【zài】公司注销的【de】时候也发生【shēng】了同样的问题,遗漏了债权,不要担心,通过以上几点就【jiù】可【kě】以【yǐ】充分了解到应【yīng】该怎么【me】处理【lǐ】,希望【wàng】能给需要的人带来帮【bāng】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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