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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不注销后果严重,你的企业注销了吗?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http://www.baidu.com/

人民法【fǎ】院【yuàn】发布《关于【yú】民事【shì】执行中【zhōng】变更【gèng】、追加当事【shì】人【rén】若干问题【tí】的【de】规定》司法解释,对法院在民【mín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进【jìn】行全面规范,其中包【bāo】括变更【gèng】追加【jiā】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、违规注销企【qǐ】业的清算责任【rèn】人【rén】。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,财【cái】产不足以清【qīng】偿生效法【fǎ】律【lǜ】文书确定的债务【wù】,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、追加未缴纳或未足【zú】额缴纳【nà】出资的【de】股【gǔ】东、出资人【rén】或【huò】依【yī】公司法规定【dìng】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,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【nèi】依【yī】法【fǎ】承担责【zé】任的,人【rén】民法院应予支持【chí】。


  很【hěn】多企业【yè】在【zài】不经【jīng】营之后只是简单办【bàn】理了相关【guān】手【shǒu】续,就把公司闲置了【le】,别人问公司注销了吗?也是觉得无所谓,但【dàn】是【shì】真的是这样吗?如果你的企业在不经营之后你没有进行相关的企业【yè】注【zhù】销或者【zhě】注【zhù】销但【dàn】是没有完成所有程序【xù】,是【shì】会有很严重的惩罚【fá】的【de】。

  9-21,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民事执行中变【biàn】更、追加当事人【rén】若干问题的规【guī】定》司法【fǎ】解释,对【duì】法院在【zài】民事执【zhí】行中【zhōng】变更追加当事人问题进行全【quán】面规【guī】范,其中包括变【biàn】更追加【jiā】瑕疵出资有【yǒu】限【xiàn】合伙人、违规注销企业的清【qīng】算责任人。

  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,财【cái】产【chǎn】不足以清偿生效法【fǎ】律【lǜ】文书确定的债务,申请执【zhí】行人申请【qǐng】变【biàn】更、追加【jiā】未缴纳【nà】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【gǔ】东、出资人或【huò】依公【gōng】司法【fǎ】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【lián】带责任的发起人【rén】为被执行【háng】人【rén】,在【zài】尚未缴纳出【chū】资的范围内依【yī】法承担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【yīng】予支持。

  第【dì】十八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【yè】法人【rén】,财产不【bú】足以【yǐ】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【dìng】的债务,申【shēn】请执【zhí】行人申请变更、追加抽逃出【chū】资的【de】股东、出资【zī】人为被执行人,在抽【chōu】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【dān】责任的,人民法院【yuàn】应予【yǔ】支持。

  第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【de】公司,财产不足以清【qīng】偿生效【xiào】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,其【qí】股东未依【yī】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,申【shēn】请执行人【rén】申请变更、追加该【gāi】原股东或依【yī】公司法规定对该【gāi】出资承担【dān】连带责任的发起人【rén】为【wéi】被执行人,在【zài】未依法出资的【de】范【fàn】围【wéi】内承【chéng】担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【yīng】予支持。

  第二十条 作为【wéi】被执行人【rén】的一人有限责【zé】任公司,财产不足以清偿生【shēng】效法律【lǜ】文书确定【dìng】的债务【wù】,股东不能证【zhèng】明公司【sī】财【cái】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,申请【qǐng】执行人申请变【biàn】更、追加【jiā】该【gāi】股东【dōng】为被执行人,对公司【sī】债【zhài】务承【chéng】担【dān】连带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  第二十一条【tiáo】 作为【wéi】被执【zhí】行人的【de】公司,未经清【qīng】算【suàn】即办理注销登记,导【dǎo】致公司无法进【jìn】行清算,申请【qǐng】执行人【rén】申【shēn】请【qǐng】变更、追加有限责任【rèn】公司的股东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【dǒng】事和控股股【gǔ】东为被执【zhí】行人,对公司债务承担连【lián】带【dài】清偿责任的,人民【mín】法院应予【yǔ】支持。

  第二【èr】十二条 作【zuò】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【huò】其他组织,被【bèi】注销或出现被吊【diào】销营业执照、被【bèi】撤销【xiāo】、被责令关闭、歇【xiē】业等解散事由【yóu】后,其股东、出【chū】资人或主管部门【mén】无【wú】偿接受其财【cái】产,致使该被执行人【rén】无【wú】遗留财产或遗留【liú】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,申请【qǐng】执【zhí】行人申请变更、追【zhuī】加该股东、出【chū】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,在接受【shòu】的财产【chǎn】范围内承担【dān】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【zhī】持。

  第二十【shí】三【sān】条 作为【wéi】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【zǔ】织,未经【jīng】依法清【qīng】算【suàn】即办理注销登记,在【zài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,第三人书面承【chéng】诺【nuò】对被【bèi】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【qīng】偿【cháng】责任,申请执行人【rén】申请变更、追加【jiā】该第【dì】三人为被执【zhí】行人,在承诺范围内承【chéng】担【dān】清【qīng】偿责任的【de】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  此前,工商总局下发最新规定,企业不按【àn】时【shí】报税、公司不进行注销【xiāo】将给公司带来【lái】信用【yòng】污点,具【jù】体【tǐ】有以下几方【fāng】面影响。

  (1)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;

  (2)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;

  (3)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;

  (4)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;

  (5)有欠【qiàn】税【shuì】,企业【yè】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;搭不了飞机和高铁【tiě】;

  (6)长期不申报税收,税务局会上门检查;

  (7)长期不申报税收,发票会被锁机;

  (8)工【gōng】商信用【yòng】网进【jìn】经【jīng】营异常名录,所【suǒ】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,如:银行【háng】开户、进驻商城等等。

  通过以上的【de】介【jiè】绍,相【xiàng】信大家对公司注销方面也【yě】有所了解,并且【qiě】知道了一些惩罚,如果你【nǐ】在知【zhī】道了【le】这些之后【hòu】还是选择不去注销的话,那小编也无话可【kě】说,不过还是提醒大家,如果有不经营的公【gōng】司一定要去注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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